花狐狸 发表于 2013-3-4 13:58:15

框剪地震力调整的问题

<建筑抗震>6.2.13 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计算时,尚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侧向刚度沿竖向分布基本均匀的框架-抗震墙结构和框架-核心筒结构,“任一层”框架部分承担的剪力值,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%和按框架-抗震墙结构、框架-核心筒结构计算的框架部分各楼层地震剪力中最大值1.5倍二者的较小值。

《高层混凝土》
8.1.4 抗震设计时,框架-剪力墙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“各层框架总剪力”应符合下列规定

为何前者是“任一层”,后者却是“各层框架总剪力”。个人认为表述的都是同一内容,请赐教。

Yan 发表于 2013-3-4 19:50:11

一样的。

抗震规范仅仅规定“侧向刚度沿竖向分布基本均匀的”,不分段。

高规允许分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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