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震规范6.3.6注3的问题
抗震规范6.3.6 注3:“沿柱全高采用井字复合箍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、间距不大于100mm、直径不小于12mm,或沿柱全高采用复合螺旋箍、螺旋间距不大于100mm、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、直径不小于12mm,或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、螺旋净距不大于80mm、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、直径不小于10mm,轴压比限值均可增加0.10;上述三种箍筋的最小配箍特征值均应按增大的轴压比由本规范表6.3.9确定”箍筋最小配箍特征值不是应该按照实际的轴压比查表的吗,看注3的意思是要用增大后的轴压比限值查表,请颜工指教 采用注 3 措施的,用轴压比的计算值确定最小配箍特征值。
同时采用注 3、注 4 措施的,可用轴压比的计算值减去 0.05 确定最小配箍特征值。 注3是说:“应按增大的轴压比”去查表6.3.9
比如二级抗震的框架结构柱,轴压比计算值0.55,轴压比限值为0.75,箍筋设置满足注3要求.按注3规定轴压比限值可增加0.1,0.75+0.1=0.85,确定最小配箍特征值时是用0.55,还是0.85?
看注3的意思好像要用0.85 注3是说:“应按增大的轴压比”去查表6.3.9
比如二级抗震的框架结构柱,轴压比计算值0.55,轴压比限值为 ...
knockingon 发表于 2013-7-24 19:28 http://www.morgain.org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
用 0.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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